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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光宇:因酒醉忘記自己公司董事身分

林光宇:因酒醉忘記自己公司董事身分

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涉嫌內幕交易案,裁判官聽過控方證人作供後,裁定表證成立。林光宇作供時指,是因喝醉而忘記自己是公司董事身分,才會買入股票。

審訊第二日,由林光宇作供。他憶述2010年六月四日入股前後的情況。

他指當日中午曾到香港會所出席一個飯局,同場還有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喝了兩杯紅酒和兩杯白酒。飯局後看了雜誌,結果睡著了。直至三時才醒來,發現有未接電話。於是回電,原來是港機的行政總裁,提醒他六時要開會,並且提及收購股分的事宜。

林光宇其後返回自己辦公室,順道開了股票買賣網頁。當時下意識記起六時要開會,因此自動按入44號,港機股票編號。看到股價84元,對比自己上次看的過百元,低了很多,於是就買入股分。由於戶口不夠錢,要由另一個戶口轉帳才能完成交易。

辯方律師盤問時指,林光宇曾說過不會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因為涉及很多程序,質問他為何現在卻買了。林光宇就表示自己醉了,忘記董事的身分。直至六時開會期間,他亦感到精神不集中。

林光宇買入股票後四日,股票由84元升至104元,裁判官已聽取控方證人作供,裁定內幕交易表證成立,其後還會傳召辯方的專家證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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