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涉嫌內幕交易案,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否認控罪。港機工程行政總裁作供時表示,林光宇曾向他承認,有未得到公司批准下,私下買入港機股份。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罪指,林光宇在2010年,擔任港機工程獨立非常務董事期間,得悉太古A將會從國泰買入港機股份後,以84元買入4000股港機股份。
到太古A正式向外公佈消息,股價升至每股$104後再賣出,從中獲利港幣八萬元,被控一項內幕交易罪。林光宇否認控罪,法庭先傳召港機行政總裁鄧健榮作供。
鄧健榮指,2010年的六月四日下午約三時三十分,通知林光宇當晚六時舉行的緊急會議,將會談論太古A全面從國泰買入港機股份。
到第二日早上,林光宇致電鄧健榮,表示翻查員工守則後,才發現自己在四號,未有按規定,在得到公司主席的批准前,私下購入4000股港機股份。林光宇承認犯錯,並甘願受罰,包括辭職。
鄧健榮諮詢過公司法律意見後,晚上再致電林光宇,問交易在何時進行。林光宇才說,是在四日兩人通電話後進行的。
林光宇更表示,願意在七號將買入的股份全部賣出,並會把所有得益撥捐慈善機構。
林光宇之後在六日宣布辭職,並在九日,把所有股份以$104元賣出,不過庭上並無提到得益有否撥捐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