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農曆年旺角騷亂五人被控暴動罪,其中一名被告出庭自辯。
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
案中被指向警員擲磚塊的第三名告陳紹鈞自辯說,自2014年佔領運動起,會到不同社運地點拍攝,亦會為一些被警方拘捕及面對不實指控的人提供證據。而事發當晚,他得悉旺角有警民衝突,在約凌晨二時到達砵蘭街。
被告辯稱拍攝現場情況,到清晨收起拍攝器材離開時,警方向他的方向推進,他下意識轉身跑,數秒後被警員推倒及打了數下,隨即被警員拘捕。
他說過程中一直手持手提電話,沒有向警員擲磚塊。
而案中另外四名被告均不自辯,五人早前已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