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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收受利益定罪終極上訴成功

陳志雲收受利益定罪終極上訴成功

【Now新聞台】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早前被裁定收受利益罪成,終極上訴成功。

陳志雲到終審法院,商台管理層何驥、藝人王喜亦有到庭。

法官判詞中表示,控方需要證實陳志雲收取與其事務或業務有關的誘因或報酬,但認為陳志雲在倒數活動中,志雲飯局的演出並非與其主事人業務有關,故裁定陳志雲上訴得直,撤銷二人控罪。

陳志雲被指在2009年,與前經理人叢培崑串謀非法收取11萬多,作為出席無綫電視製作的除夕倒數活動,早前被裁定收受利益罪成。他們不服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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