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前年11月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17人涉嫌阻礙執行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法官押後決定以甚麼形式採納證人供詞。
被告之一熱血公民鄭錦滿到高等法院應訊。
律政司提出以一般民事案件方式,待證人確認口供紙正確後,採納他們的供詞及誓章作為控方主要證據。
有辯方律師不同意,指被告可能涉刑事懲罰,案件亦受公眾關注,律政司為節省開支及時間以民事案件方式處理是錯誤,並提出以一般刑事案件方式,在庭上透過答問帶出證人證據。
法官將案押後,將以書面頒布以甚麼方式採納證人供詞,案件預計審訊4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