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建議由政府出資成立消費爭議解決中心,調解消費者與商戶的糾紛,個案索償額上限二十萬元。消委會相信,調解能減省法律訴訟的費用及時間,消費者亦毋須支付費用。
面對貨不對辦或不滿商戶的服務,消費者到消委會投訴都未必處理到。消委會過去四年,有二萬四千多宗個案是解決不到。
消委會認為這些個案適合進行調解,他們研究後,建議政府成立消費爭議解決中心,索償額上限是20萬。
消委會估計,美容、電器、裝修和零售這四個行業對調解仲裁的需求較大。而調解個案是保密,不會披露商戶資料,希望能夠成為誘因,令商戶願意以調解方式解決與消費者的紛爭。但若果投訴涉及不良營銷手法的話,始終要訴諸法律。
消委會相信,有機制可有效防止消費者濫用中心資源,例如若發現投訴人有失實陳述,便會馬上終止資助。消委會期望中心首五年由政府出資,之後引入業界資助模式。
消委會已就有關建議提交律政司研究,亦會陸續約見商戶諮詢他們的意見,但暫時未有落實建議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