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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法庭撤控遭拒 黃之鋒等上訴

藐視法庭撤控遭拒 黃之鋒等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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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法庭撤控遭拒 黃之鋒等上訴

【now新聞台】前年佔領期間,因涉嫌阻撓旺角清場被控藐視法庭的黃之鋒、岑敖暉等30人早前要求法庭撤控遭拒,提出上訴。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30人提出上訴,代表個別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律政司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3條起訴被告,必須於六個月內提出起訴,但律政司沒有依時發出排期通知書、檢控程序有遺漏。

法官則認為案件性質嚴重,有別於阻街一類的簡易治罪案件,而且案件涉及藐視法庭,因此法庭有權延長期限甚至可以不設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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