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多份報章撰文,強調覆核羅冠聰等三人的刑期,政治因素從來不是考慮範圍,三人被定罪和判刑是因為他們僭越了法律界線。袁國強又指,部分評論包括海外媒體對司法機構的攻擊令人遺憾。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以「回歸事實」為題,在多份報章撰文,再解釋有關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三人的刑期覆核。
袁國強指,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刑期覆核理據只涉法律議題,政治因素從來不是考慮範圍。
判案書亦清楚列明,三人不是因為行使了集會、示威或言論自由而被定罪和判刑,而因為他們僭越了法律界線及嚴重違法的手段,強調三人絕非因他們主張的政治理念而被檢控,而且三人是經過公平和公開的審訊才被定罪,而三人亦不再就定罪的裁決提出異議。
至於坊間有評論質疑刑期覆核是為了阻止他們參加立法會補選,袁國強在文中提及,部分人士質疑覆核申請提出的時間背後另有意圖。
他強調檢控部門是依據法例在相關時限內提出覆核申請,檢控部門只能在在3人放棄就定罪上訴後才申請排期覆核刑期,時間不是檢控部門決定,批評指控毫無根據。
袁國強又指,部分評論包括海外媒體對司法機構攻擊令人感到遺憾,指公眾有權評論法庭的決定,但評論不應削弱司法機構的誠信及公正性,希望本地及國際社會尊重香港的獨立司法機構,避免再提無基礎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