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中環鏞記股權糾紛案,終審法院判決已故的第二代長子甘健成勝訴,頒令鏞記的母公司清盤,暫緩執行28日,讓雙方磋商股權安排。
鏞記股權爭拗的案件糾纏多年,原訟庭和上訴庭均裁定,由於鏞記母公司是海外註冊,本港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甘健成一方上訴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和非常任法官苗禮治推翻前兩次的判決。
終院判詞中指,鏞記的業務、收入和股東均在香港,導致有關爭端的事件都是在香港發生,因此公司與香港有充分聯繫,法庭有司法權頒令公司清盤。而公司創辦人甘穗輝的意願,是由兩名兒子共同經營鏞記,這亦是兩兄弟的共識,但答辯人甘琨禮在業務上排除兄長甘健成,違反共識,因此法庭裁定將公司清盤是公平公正。
終院最終裁定甘健成一方上訴得直,並同時頒下暫緩執行令,如果雙方28日內未能就股權安排達成協議,鏞記就要自動清盤。
但終院亦同意,鏞記的母公司未曾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無證據顯示公司在香港設立辦公室處理股份轉讓或股份登記事務,亦無證據顯示公司將帳簿和紀錄存放在鏞記大廈,所以香港的法庭無權要求甘琨禮購買甘健成的股份。
終院又擔心,甘健成一方在執行清盤令時會遇到阻礙,因此批准他們可以向原訟庭申請禁制令或其他法案命令,以協助清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