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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副署長:期望總承建商施工用料正確

房署副署長:期望總承建商施工用料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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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副署長:期望總承建商施工用料正確

【now新聞台】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聆訊,房屋署副署長馮宜萱繼續作供。馮宜萱指,使用含鉛焊料及非含鉛焊料需要的工程時間一樣,同業並無誘因要用含鉛物料。

馮宜萱到達前終審法院出席聆訊,她接受代表水務署的資深大律師王鳴峰盤問。王鳴峰披露,涉事八條於2012年前建成的屋邨,包括元洲邨以及牛頭角下邨等,房委會與承建商都沒有提交內部供水系統的水質測試報告。馮宜萱則表示,房委會的做法與業界一致。委員會主席陳慶偉再追問原因時,她就表示要「做多少少功課」。

王鳴峰又問馮宜萱,總承建商負責監督工程,但一旦工程使用了其他物料,而不是"FRY"的物料,巡查時可否看見。馮宣萱指他們期望總承建商提交的資料和施工的用料正確,但用肉眼是否可以看到用料有不同,她則不評論。

代表保華建築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問馮宜萱,作為一個傑出的建築師,在2015年7月前知不知道鉛是有毒。馮宜萱指不可以斷章取義,又指一般而言,知道鉛有毒,汽油有毒,但不知道食水含鉛的影響。麥高義追問,若果連專業人員都不知道含鉛焊物的風險,為何假設承建商會有另外想法。馮宜萱則指合約中有寫明要用lead free的物料。馮宣萱又指,使用含鉛焊料及非含鉛焊料工程時間一樣,同業並無誘因要用含鉛物料,如果同業有警覺性,知道後果可能是收不到樓,會有這些代價,他們不會這樣做。

代表公屋居民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之後又問,當工程分判到最低層員工時,偷工減料是否一個誘因。馮宜萱則指對分判商而言,賺得好會更吸引是一般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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