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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警方落案起訴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襲擊11名警員,及4項抗拒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曾健超不滿警方未能向他提供案情陳述和詳細指控內容,批評做法荒謬。律政司其後在新聞稿中,再披露詳細案情。
曾健超早上出席電台節目時,透露自己收到警方的電話,警方要他中午到警署報到,最終他押後在下午四時半於律師陪同下,到達中區警署。他解釋是想改期,但警員一直沒有接聽他的來電。
曾健超在警署逗留約個半小時,在六時左右獲准保釋離開。警方告知他被控5項罪名。
律政司發表的聲明,指曾健超干犯的襲警罪,涉及去年十月十五日在龍和道隧道西行線東面入口上的花糟淋液體,襲擊11名警務人員;4項抗拒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涉及在花糟和花糟附近制服他的警員。但曾健超表示警方與他會面時,並沒有提供這些詳細指控和案件陳述。他質疑警方選擇於同日起訴他和涉嫌毆打的7名警員,是想淡化事件,又認為警方處理兩宗案件有不同待遇。
曾健超表示警方提供有關他5項控罪的涉案警員資料 ,並非涉嫌毆打他的7名警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