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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不可能發生衝突才召警

曾鈺成:不可能發生衝突才召警

【now新聞台】13名社運人士去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衝擊立法會的案件,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第三日出庭作供。

曾鈺成以立法會行管會主席身分,第三日到東區裁判法院作供。

曾鈺成在庭上表示,6月13日下午3時許通知警方進入大樓內候勤,當時立法會示威區範圍仍然由行管會負責,但到了一刻超出行管會能力範圍,秘書處人手不足以應付維持立法會的秩序,之後即要求警方出動。

當警方介入後,行動就是由警方指揮及負責。

曾鈺成解釋,如果當日衝擊發生後才要求警方到大樓協助,警員就不可能從外面進大樓,抵擋外來衝擊。

曾鈺成又形容當日衝擊的情況是歷史上最激烈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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