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13名社運人士於去年六月立法會財委會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衝擊立法會的案件,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被傳召作供。首日只有幾分鐘時間,明日要繼續出庭。
曾鈺成下午抵達東區裁判法院,應辯方要求以立法會行管會主席身分作供。
辯方律師形容曾鈺成是案中最要證人,並問到曾鈺成可有打算運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或要求法律顧問提供意見,亦要求他不能與其他行管會成員討論案情。
曾鈺成表示,明白自己是以行管會主席身分作供,沒打算要求利用特權法作豁免,但表明有需要與行管會開會討論立法會的管理,不過不會討論案情。
曾鈺成首日作供只有幾分鐘時間,簡單宣誓及接受辯方盤問後就離開法院,星期三繼續。他離開時亦沒有回應傳媒問題。
立法會前秘書長吳文華亦有出庭作供,指出立法會主席有權根據權力及特權條例頒布行政指令,限制公眾人士出入大樓。控方已完成舉證程序。
案中十三名被告涉嫌在去年六月十三日,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衝擊立法會大樓,被控以非法集結、企圖強行進入,以及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等罪名。其中一人認罪等候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