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律政司:曾健超案不涉公眾利益

律政司:曾健超案不涉公眾利益

【now新聞台】高等法院處理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警務處處長公開去年佔領期間涉嫌毆打他的7名警員身分,而律政司一方指案件不涉及公眾利益,不應以司法覆核處理。法官押後裁決。

曾健超戴上黃絲帶襟針出庭旁聽。他在聆訊後稱提出訴訟是捍衛公民權利。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出警務處處長有責任向受害人提供襲擊者的資料,又指曾健超有憲法權利,向警員作私人檢控或民事索償,警方拒絕公開警員身分,是剝削他的權利。麥高義又透露,警方安排認人時程序不當。曾健超在1月曾認出2名涉案警員,但他們被認出後,拒絕站立,又閉起雙眼,批評程序根本無法認人。又說呈交的片段及照片清楚顯示涉事警員的樣子,只需對照當晚值班警員就可確認他們的身分。

不過,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反駁指當時場面黑暗,加上片段從遠處拍攝,難以核實警員身分,又說片段中亦非每名警員都有襲擊曾健超。莫樹聯指案件主要關於尋求事實,不涉及公眾利益,故不應以司法覆核處理,亦不能為事件帶來解決方法,認為曾健超應以民事訴訟處理。

事發於去年10月15日凌晨,警方在龍和道佔領區清場時,7名警員涉嫌毆打曾健超,警方後來拘捕7名警員調查。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