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聲明,重申基本法起草期間沒提及公民提名,而公民提名和提委會提名是兩個根本不同的概念,繼續堅持公民提名是「明知違反基本法而為之」。
梁振英昨天提及,公民提名並非基本法的初衷。他今天再發聲明指,當年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廣泛諮詢後,最後把提名委員會提名寫入基本法。若有人指當年也曾經提出公民提名,恰恰說明了公民提名和提名委員會提名是兩個根本不同的概念。
對於有人表示提名委員會提名亦可以理解為公民提名,梁振英指是「憑字面猜度,鑽文字空子」,是違反基本法。若如今仍有立法會議員堅持公民提名,便是「明知違反基本法而為之,為了出難題而出難題」,結果只會剝奪香港人在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特首的權利。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出席電台節目時,甫開始時指起草基本法時沒提到公民提名。但她其後被記者問到,其中一個方案寫明市民可以提名,她便改口。
梁愛詩認為,應該先落實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將來再作改善。
梁振英下午約四時發表的聲明,指自己周六出席基本法研討會致辭時表示,在基本法起草時臚列了五個行政長官產生方案,其中兩個普選行政長官方案沒有公民提名,其他三個非普選方案也沒有公民提名。
特首辦在三個半小時後再發出修訂聲明,將最後一句「其他三個非普選方案也沒有公民提名」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