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聲明,重申基本法起草期間沒提及公民提名,又指公民提名和提委會提名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李柱銘反駁梁振英,認為公民提名與提名委員會不一定互相排除。
梁振英昨天在基本法研討會提到,公民提名不是基本法的初衷,他今天再發表聲明,重申草擬基本法時,五個行政長官產生方案均沒有公民提名。
但若有人認為,草擬基本法時有提出公民提名,恰恰證明公民提名和提委會提名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將提委會提名理解為公民提名是違反基本法。
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李柱銘翻查基本法草案的文本,認為第三個行政長官選舉建議雖然不是普選,但建議行政長官候選人由五十名香港市民提名。
李柱銘又反駁梁振英,認為公民提名及提委會提名不一定互相排除。他亦批評,梁振英日前在研討會提到第三個選舉方案時,刻意遺漏公民提名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