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31名在去年佔領運動旺角清場中被捕的人士,再在高等法院提堂。律政司決定檢控其中22人刑事藐視法庭,並撤回他們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的控罪。
社民連黃浩銘、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人到高等法院應訊。一批人民力量及社民連成員到場聲援。
代表律政司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在庭上陳詞,指眾人公然違反禁制令,損害法庭權威及法治。為了維護公眾利益,決定控告其中22人刑事藐視法庭罪。
至於較早前被控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的25名被告,律政司考慮過屬同一案件,不作兩次檢控,因此稍後會向九龍城裁判法院申請撤銷控罪。
至於部分被告涉嫌襲擊等其他罪名,律政司不會另外提控,但會在處理刑事藐視法庭時提出相關證供,讓法官在判刑時考慮。
有被告質疑是政治檢控,政府利用法律程序打壓他們的抗爭行動。律政司有56日時間提交文件,再排期審理案件。
31名被告是在去年11月底,執達主任及警方在旺角彌敦道清場時,拒絕離開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