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候任立法會議員羅冠聰、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前年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提出覆核刑期。
羅冠聰、黃之鋒及周永康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法院外多人到場聲援。
今次刑期覆核由原審裁判官張天雁處理。律政司陳詞時,希望裁判官考慮事件中非法集結的規模及後果,而且行動經事前討論,非事出突然,這些情況都與被告刑責有關。
羅冠聰和黃之鋒早前分別被判80和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周永康則判監三星期,緩刑一年。
原審裁判官當時在判詞中指,三名被告事發時主張和平、理性及非暴力,信納三人真心為了政治理念,而非個人利益,考慮三人有悔意,並願意承擔法律後果,認為判處社會服務令是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