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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特首被推撞案提出上訴

律政司就特首被推撞案提出上訴

兩名社民連成員,今年3月向行政長官曾蔭權示威,被控擾亂公眾秩序,最後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決定上訴。

裁判官早前裁決時指,兩名被告黃俊杰和黃浩銘推撞保安人員、博物館職員和警員,並沒有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亦不大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律政司認為,裁決的法律觀點不正確,錯誤界定破壞社會安寧在罪行中的意義,在案件事實方面亦未能正確應用有關法律,因此決定以案件呈述方式,向原訟法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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