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批佔領人士周三凌晨衝擊立法會大樓,警方至今拘捕11人,其中6人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獲准有條件保釋,他們不可進入立法會大樓及大樓對出三百米範圍。
6名被告年齡界乎18至24歲,獲准保釋後離開法院,他們全部戴上口罩。
當中2人,歐陽展鴻和袁梓鋒則各被控以一項襲警罪。另外4人,包括鄭陽、戴志誠、張智邦及石家輝,則分別被控一項刑事毀壞,他們涉嫌在星期三凌晨衝擊立法會期間,損毀兩扇玻璃門、數幅玻璃牆和一扇門。
當中3名被告分別投訴曾被警員以警棍毆打,以及誘導他們作供。
裁判官批准被告各以1000元保釋,並加入條件,不准6人進入立法會大樓及大樓對開300米範圍,即是包括添美道、部分干諾道中及龍和道等,亦要按時到警署報到。
控方表示,刑事調查等候需時,包括採集指模樣本、DNA鑑證,翻查閉路電視錄影和尋找相關證人或可能在逃人士,亦要翻查個別被告的電話紀錄,申請將案件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