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法會六被告獲准保釋 須遵守條件 衝擊立法會六被告獲准保釋 須遵守條件 2014年11月21日 13:26 【now新聞台】警方就周三凌晨衝擊立法會大樓事件至今拘捕11人,其中6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獲准各以1000元保釋,但須遵守條件,包括不准進入立法會大樓及300米以外範圍。 6名年齡介乎18至24歲的被告由警車押送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4人鄭陽、戴志誠、張智邦和石家輝各被控一項刑事毀壞,損毀立法會兩扇玻璃門、數幅玻璃牆和一扇門。其餘2人歐陽展鴻和袁梓鋒則各被控一項襲警罪。 星期三凌晨,一批用口罩幪面的佔領人士包圍立法會大樓,並用硬物撞擊大門玻璃和外牆,導致大樓多處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