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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案 原審法官需再交代裁決理據

陳志雲案 原審法官需再交代裁決理據

【now新聞台】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貪案,律政司再度上訴。上訴庭接納律政司申請,要求原審法官進一步書面交代裁決理據。

陳志雲及他的助手叢培崑被控身為代理人收受利益等罪名,區域法院法官在2011年及去年,兩度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再度以案件呈述方式,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控方質疑原審法官在無證據下,推斷無綫電視是知道及默許陳志雲收取報酬,又指出原審裁決錯誤地判斷,陳志雲的問題只是收取金錢而沒有向上級申請,控方認為單是收取金錢已經犯法。

上訴庭要求原審法官修改案件呈述,回應控方提出的質疑。案件之後將會排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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