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守護龍尾大聯盟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龍尾人工泳灘的環評結果,高等法院駁回申請。
入稟司法覆核的守護龍尾大聯盟指,漁護署2013年在龍尾一帶發現生物,例如是管海馬的數目較2010年批出環評許可證時多,認為批出環評許可證的決定不合法,要求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推翻決定。
高院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指,要推翻決定必須證明到工程對整個生態有嚴重影響,而非任何生物的數目上升,即代表影響嚴重了。
而環保署有保護及遷移的措施,包括將申請人指的三魚類包括:管海馬、牛角、泥鰍遷移,牠們可居於其他棲身地,包括吐露港一帶。其中被指是瀕危的管海馬,根據漁護署的調查,有關數目屬於中度足夠,而牛角、泥鰍亦非太罕見。
另外,計劃興建的泳灘只是長2百米,是船灣9公里海岸線其中一部分。判詞又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是考慮過漁護署的專業判斷才作出決定,最終決定權落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