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去年接獲近百宗關於找換店的投訴,較前年升一倍。有找換店沒有在店內展示兌換價牌,並用口頭報價誤導顧客,最後被檢控及罰款。
兌換外幣旅行或公幹,一不留神可能墮入不良找換店的陷阱。
消委會接獲的其中一宗投訴,投訴人陸先生去年到找換店,想將3800元美金兌換成港幣,職員說一美元兌7.75港幣。
陸先生離開店舖後,發現只換到28500元,比原匯價兌少近1000港元。陸先生回到找換店理論,職員辯稱匯率是7.5,而不是7.75,但建議提高匯價至7.55。顧客其後報警。
警方調查顯示,找換店涉嫌違反《貨幣兌換商條例》,包括沒有提供交易單據,沒保留單據副本一年,及沒有展示匯率牌價,找換店最終被檢控及罰款。
另一宗投訴涉及一所連鎖找換店,內地旅客朱先生詢問人民幣兌港幣匯價,職員回答127,朱先生再三求證才交易,職員為他兌換8000元人民幣後,催促他在單據上簽名作實。朱先生簽名後才發現,收據列明的匯率是1.127,而不是店員聲稱的1.27。
消委會本年首5個月接獲29宗涉及找換店的投訴,牽涉金額達39萬,金額比去年同期多三倍。消委會提醒顧客不應單憑口頭報價就落實交易。
現有法例亦規定,若交易中出現違規,顧客有權在三天內取消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