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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元朗721事件暴動罪成判囚4年3個月的白衣人程偉明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上訴庭駁回申請。
程偉明提交的上訴理由,包括有證人提供手提電話及電腦證據但未有呈堂,並指原審法官審訊時主觀且不公允,而且刑期過重。
程偉明於庭上多次表示想真實地講述當晚情況,稱覺得是政府叫他們去做「就是這樣簡單」。
上訴庭法官彭寶琴打斷他的發言,指上訴不是重審,不容許於庭上講述案發情況,最終拒絕他的上訴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