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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消委會發表私人住宅管理費研究報告,發現75%物管公司與發展商有關聯,有潛在利益衝突,加上業主參與度低或業權不足等,難以更換物管公司。
消委會報告指出,現時私人住宅管理費水平介乎每月200至3700元,平均約佔受訪家庭每月收入7%。
2012年至去年,消委會接獲近700宗有關物管的投訴,金額涉近4億元,最多是收費爭議及服務質素欠佳,只有一半經調解後解決。
消委會調查的249個項目中,有75%物管公司與發展商有關聯,有潛在利益衝突,部分項目的業主獲分配業權不足50%,變相無法通過投票更換不理想的物管公司。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這5個樓盤是一些混合用途,有商場、商業用途、住宅用途或者酒店。當發展商看到建築面積可能在商業或其他用途情況下份額會較高,都可以考慮分開,不是一張契做全部東西。」
消委會又指,多數業主不積極參與物管事宜,超過60%人從不出席業主大會或發表意見,削弱了他們權力,同時會影響管理費的加幅,其中研究顯示業主積極參與物管事務時,平均管理費加幅為9.5%,不積極時就有11.3%。
另外,物管公司要根據公契履行職責,但現時要修改公契條款須全部業主同意,建議參考公司條例,放寬修改門檻至75%業主同意。
消委會主席陳錦榮:「改公契一定要100%業主同意才可以,這當然是不理想,尤其是樓宇過了一段期間,個別業主很可能不在香港、找不到人等情況,都變相會『卡死』。」
消委會亦建議物管公司定期舉辦工作坊,增進業主對日常物管工作了解,及試行以線上形式舉行業主大會,提高業主參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