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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違反租契,欺詐科技園罪成,被判監5年9個月及21個月。
黃偉強自行到區域法院應訊。他與黎智英一同被控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蘋果日報大樓,違反租契指定印刷用途。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指,今次的案件並不複雜,但嚴重性不輕,亦是有計劃、有組織、年期久遠的欺詐行為,黎智英更以傳媒機構作保護傘行事,是案件的加刑因素,判囚五年九個月,而黃偉強雖角色較輕,但亦有積極參與案件 ,判囚21個月 。
另外,黎智英亦被取消擔任公司董事資格8年及罰款200萬港元,他需要在3個月內清還,否則會加監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