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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終審法院下周一裁決律政司反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的案件。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聘請海外大律師有違國安法的立法原意,人大常委會應該要釋法。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案件涉及國家機密,不容許聘請海外大律師。
譚耀宗:「違反當時人大常委會立法原意,我認為不應該容許外國律師做代理參與其中。如果這個情況不得以改變,沒有辦法,惟有由人大常委會就有關問題作出釋法去調整。這個法例是用中文起草,英文只是參考的,所以由不懂中文的人、外國人去為中國的國家安全案件,來進行辯論、參與其中、做代理,我覺得是不合適的。」
被問到有關言論是否向法院施壓時,譚耀宗指只是表達個人意見。
譚耀宗:「當人大常委會發覺制訂的法例被人理解錯誤或曲解,人大常委有責任說清楚其立法原意,這才是負責任態度。我相信香港很多很資深的大律師、律師,一直以來參與很多相關案件訴訟,所以這個不是問題,更不應成為藉口。」
終院在處理上訴期間,常任法官李義質疑是否應「一刀切」,即所有國安法案件一律不准聘請海外大律師,首席法官張舉能問律政司在甚麼準則下才可聘任海外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