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人大表決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列明選舉委員會增加至1500人,並新增一個界別,立法會議席則增至90個。
決定共有9條,選委會將增至1500人,由目前四大界別新增一個界別,其中立法會議員及地區組織代表為第四界別,而第五界別則包括全國人大及政協及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負責提名特首及立法會侯選人,選會選出特首及部分立法會議員。
特首候選人須於五個界別各取得最少15人提名,入閘門檻由目前150人提高至188人提名,當選者須獲過半數選委支持。
至於立法會議席則由目前70人增加至90人,功能組別及地區直選以外,新增選委會一個組別,但決定無列明議席比例。
決定同時規定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確認選委會、特首及立法會議員的參選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