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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再多一人暴動罪成 判囚三年十個月

旺角騷亂再多一人暴動罪成 判囚三年十個月

【Now新聞台】2016年農曆年旺角騷亂,再多一人暴動罪成,判囚三年十個月。

23歲被告畢慧芬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判刑,她被控兩項暴動罪。

案情指她於2016年2月9日凌晨,分別於旺角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附近以及豉油街近彌敦道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官練錦鴻指,被告在案發時曾掘起磚頭交給其他人投擲,並拋雜物到警方防線前的火堆,即使她否認有擲磚頭,但認為她與其他示威者有共同目的,即破壞公眾秩序及妨礙警員執行職務,考慮她有輕度智障以及參考感化官報告等,減刑八個月,兩項罪名判囚三年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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