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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再有三人被判暴動罪成

旺角騷亂再有三人被判暴動罪成

【Now新聞台】旺角騷亂案再有三人被判暴動罪名成立,還柙至下月七日求情。

五名被告被控於去年2月9日,即年初二凌晨,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聯合他人參與暴動。

其中三名被告,19歲的楊子軒、21歲的羅浩彥及26歲的連潤發被判暴動罪名成立,三人還柙至下月七日判刑,等候教導所報告及背景報告。

另外兩名被告陳紹鈞和孫君和罪名不成立。法官指,舉證責任在控方,但控方未有相片或片段證明兩人曾參與暴動,因此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

早前另外兩宗案件,先後有四人被判暴動罪成,分別判監三年至四年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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