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旺角年初一騷亂首宗案件宣判,一名熱血公民成員襲警及抗拒警務人員罪成,判監9個月,不准保釋,即時入獄。
陳柏洋在朋友陪同下,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裁決。他早前被控暴動罪,後來獲改控罪名較輕的襲警和拒捕罪。
他在年初一旺角騷亂時,於彌敦道及奶路臣街交界,向警員投擲裝有液體的膠水樽。
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表示,雖然膠水樽不具大殺傷力,但被告投擲膠水樽兩次,視警員為活動標靶,目無法紀,加上當時現場已十分混亂,被告行為容易令情況惡化,而事實上有其他人士在事後亦向警員投擲物品,嚴重危害警員人身安全,法庭不會姑息有關行為。
今次是旺角年初一騷亂首宗宣判的案件,事件中警方至今拘捕至少86人,落案起訴57人。
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表示被告會上訴,又批評判刑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