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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佔領區襲警判12個月感化令

青年佔領區襲警判12個月感化令

【now新聞台】一名19歲青年去年11月,在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用帳篷襲擊一名警署警長,被控一項襲警罪罪名成立,判處12個月感化令。

被告羅偉邦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刑。辯方律師指,被告與家庭的關係,自少已疏離,甚少參與群體活動,希望法庭給予被告重新生活的機會。

被告的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提到被告因案件,失去數個工作機會,亦正準備繼續讀書,因此不建議接受社會服務令,認為被告如果接受長期監管,可改善情況。

裁判官朱仲強接納感化官報告,判處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在接受感化期間,被告無論讀書、工作或居住時,均須接受感化官指示。另外,要參與感化官指令的活動和計劃,協助他成長和更生。

案情指19歲被告羅偉邦在去年11月25日晚上,在旺角彌敦道佔領區,不滿一名警署警長踩到他的帳篷,於是揮動帳篷,擊中警長前臂,又踢傷他,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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