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佬】裝修師傅稱裝修「起貨」,但戶主卻發現仍有部分傢俬未完成,是否真的可以稱為「起貨」呢?有關起貨與執漏,戶主需要留意以下幾點:
1. 完工起貨的定義
2. 理想的執漏流程
3. 支付尾數的日期
首先,如果和師傅在起貨標準的定義上有分歧,可以根據以下幾點判斷:
- 是否達到原先計劃的功能,例如訂造碌架床,床邊預留的空間有沒有足夠位置讓人爬梯上碌架床。
- 是否達到合理的入伙程度, 例如廚櫃差塊板要工廠補件,仍可以入住,等補件到再處理,這些情況下,交鎖匙日就是完工起貨日;但如果張主人床還未到達,這便未達到可入伙程度了。
入伙後,執漏的流程又應該怎樣安排?戶主應該盡量一次過列出執漏項目。如果每天發現一樣東西,然後叫師傅上門處理,時間成本會大增,亦容易有爭議。建議戶主用一星期時間,逐一記錄發現到需要師傅跟進的項目,然後和師傅約時間,三十天內上門完成。我們亦建議戶主在簽約前加入「執漏需於起貨後三十日內完成」的字眼,這樣便不用擔心執漏無了期。
和執漏相連的問題就是找尾數。經常有戶主以為到執漏完成才支付尾數,但簽署了的報價單卻需在交貨日或者起貨後付款,這樣便造成爭議。正如之前所講,完工起貨是指達到入伙標準下的交鎖匙日,並不是執漏完成的日子。如果雙方堅持的話,損失的一定是戶主,因為簽約的時候已列明;在這種情況下,一般建議裝修公司給戶主部分收貨,在尾數中扣起未完成部份的費用,這樣大家都比較容易接受,可協助雙方有效快捷解決問題,而不執著於法律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