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四名滯留香港的難民上訴至終審法院,要求推翻難民不准工作的政策,案件開審。
其中一名入稟人到庭聽審,他和另外三個難民,分別來自非洲、巴基斯坦及斯里蘭卡,已獲確立難民或酷刑聲請人的身分,正等候安置到其他國家,留港最長時間的已經13年。
代表律師陳詞時指,安置到其他國家的審批過程漫長,令他們經濟上受隔絕,違反國際公約及基本法。而政府向難民提供的援助,只足夠他們生存,不能維持一個人基本的生活尊嚴,容許他們工作是出於人道理由,不代表他們可以長期留下。
律師強調,難民是因為人身安全受威脅才被迫留港,與其他來港工作的外國人不同,而且牽涉的人數不多,不會嚴重衝擊本地勞動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