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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生效已經一個月,加強非法餵飼罰則,政府人員明日起將即時執法。
執法人員一旦發現任何人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或野鴿會即時採取執法行動,不會再事先作口頭警告,定額罰款為5000元,最高刑罰為10萬元及監禁一年。
漁護署會聯同食環署、康文署和房屋署加強巡查全港各個地方,特別是過往有非法餵飼的地點;漁護署又與相關部門成立跨部門禁餵執法工作小組,有需要時會安排聯合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