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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公司遷冊制度諮詢結果及立法建議。
財庫局指,最新立法建議將涵蓋《公司條例》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公眾股份有限公司等4類公司,以更聚焦吸引具增值潛力和經濟效益的公司類型。
財庫局公布多項完善遷冊資格準則和程序,包括放寬財務報表規定由原來要求提交申請前三個月內財務報表,放寬至12個月內的報表,而公司在原註冊地撤銷註冊的期限由60日延長至120日等,當局又會為公司遷冊後提供單邊稅收抵免,避免公司被原註冊地雙重徵稅。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社交平台發文指 ,香港開放自由,稅制簡單及稅率低,企業管治獲國際高度認可,政府廉潔高效等,是公司遷冊理想地,今次立法建議回應各界意見,更便利這些公司遷冊來港和營運,可預期本港的專業和其他服務都因此受惠,這些公司也將為香港帶來更多投資和就業。
財庫局局長許正宇指,正全力推進相關法例草擬工作,期望盡早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