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決定,開除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的黨籍及公職,並就他的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新華社的報道指,薄熙來在多個崗位任職時,涉嫌濫權、受賄、用人失察等,造成嚴重後果。
中共中央政治局星期五開會,新華社報道,與會者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的審查報告,並決定對薄熙來雙開的處分,即是開除薄熙來的黨籍,及開除他的公職,會議同時決定,將薄熙來涉嫌犯罪問題及有關線索,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報道指,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今年四月十日召開會議,聽取重慶市原副市長王立軍,私自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事件,以及薄熙來妻子谷開來,下毒殺害英國商人海伍德事件的彙報,由於薄熙來在這兩宗事件,有犯錯及需要負責,中央決定停止薄熙來的職務,並交由中紀委立案檢查。
中紀委調查薄熙來的時候,發現他以前任職大連市市委書記,遼寧省長,商務部長以及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
包括在王立軍事件,及谷開來殺人事件中濫用職權,犯有嚴重錯誤,要負上重大責任。
其他違紀行為,包括薄熙來夫婦利用職權及影響力,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另外薄熙來,又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又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
新華社指,薄熙來的行為,極大損害黨及國家的聲譽,在國內外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對黨及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
中共同時強調要與腐敗現象堅決鬥爭,各級黨組織要以薄熙來事件,作為反面教材,不可以讓任何腐敗分子,逃過黨紀國法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