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十二港人案中,未成年的黃臨福由內地遣送返港後完成檢疫,他涉及的企圖縱火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黃臨福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提堂,他在犯人欄表現平靜,不時望向旁聽席。
控方指,要索取法律意見,考慮加控不依期歸押罪或串謀協助其他罪犯;辯方沒有申請保釋。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押後到下月26日再訊,法庭充公一萬元保釋金。
據了解,黃臨福還柙壁屋監獄,懲教署稍後會按程序處理其家人會見的申請。
案發時16歲的黃臨福,涉嫌前年10月向旺角警署投擲汽油彈,被控企圖縱火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他及後潛逃在內地水域被截獲,關押鹽田看守所多月,最終不予起訴並遣送返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