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男子涉嫌在七月一日,駕駛插上「光復香港」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被告向高院申請保釋及人身保護令,法官押後至本月20日一併處理。
正還柙的被告唐英傑由囚車押送法院,他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早前裁判官考慮案情及港區國安法第42條,拒絕其保釋。
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代表被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及人身保護令。他指,港區國安法第42條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否則不得准予保釋,做法與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不同。法官周家明決定押後到本月20日,一併處理保釋及人身保護令申請。
被告涉嫌在今年七月一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警員試圖截停時,電單車衝向警員,男子其後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