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男子涉嫌於七一駕駛插有旗幟的電單車,被警員截停時衝向警員,被控國安法中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及恐怖活動罪,屬國安法生效後首宗檢控。
首宗以港區國安法提告的案件,由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蘇惠德在庭上確認,是行政長官委任處理有關國安法案件的裁判官之一,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23歲被告唐英傑,在七月一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行駛,多名警員嘗試截停電單車,被告被拉跌落地上,當時他以瘋狂駕駛罪名被捕,期後控方引用國安法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提出檢控。
辯方律師庭上透露,被告正在東區醫院留醫,身上多處骨折,獲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到星期一或被告人出院日再審理,留院期間交由警方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