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退休警司朱經緯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用警棍襲擊途人罪成,判監三個月,他獲准以現金五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朱經緯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他由家人陪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時沒有回應記者提問,乘坐七人車離開。
裁判官錢禮判刑時指,事主鄭仲恆手無寸鐵,對朱經緯沒有威脅。而警棍作武器,雖然攻擊性不及一把刀,但可造成嚴重傷害,朱經緯身為警務人員,應防止罪案發生而非犯罪,法庭有責任嚴肅處理,防止其他警員仿效及維持公眾對警隊的信心。
錢禮又指警方在佔領期間要防止旺角街道被重佔,對警員是艱巨任務,承受着巨大壓力,但這不是合理辯解的理由,必須判處監禁,以四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朱經緯已經退休,重犯機會不高,亦受到媒體的壓力,判他入獄三個月,准他以現金五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表示,判刑時已考慮辯方呈交的求情信,而早前辯方共呈交四十封求情信,包括由多名前警隊高層撰寫讚揚朱經緯的貢獻。
朱經緯的代表律師在庭外說,判刑三個月不算重,但認為可以判處社會服務令。
朱經緯於2014年11月26日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用警棍襲擊途人鄭仲恆,上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立,等候判刑期間已還柙兩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