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退休警司朱經緯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用警棍襲擊途人罪成,判監三個月,他獲准以現金五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朱經緯由囚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判刑。
裁判官錢禮判刑時指,事主鄭仲恆手無寸鐵,對朱經緯沒有威脅,而警棍作武器雖然攻擊性不及一把刀,但可造成嚴重傷害,朱經緯身為警務人員,應防止罪案發生而非犯罪,法庭有責任嚴肅處理,防止其他警員仿效及維持公眾對警隊的信心,以四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朱經緯已退休,重犯機會不高,亦受到媒體的壓力,判他入獄三個月,批准朱經緯以現金五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大批支持警隊及朱經緯的人士在庭外叫口號聲援,朱經緯的代表律師在庭外說,判監三個月不算重,但認為可以判處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