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邊走路一邊用手提電話很容易發生意外,但無論怎樣勸告提醒總有人不理會,結果發生意外,而台灣就計劃立法禁止過馬路用手機。
《聯合報》報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議相關修例草案,過馬路用手機要罰款。本來初審通過,但後來有立委反對,要稍後再處理。
台灣多名立法委員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過馬路時使用手提電話或平板電腦等裝置撥接、通話、數據通訊等功能,罰款300元新台幣,交通部也同意。交通委員會主席一度宣布草案初審通過。
但有立委認為條例定義要再清晰一點,也有立委質疑只用手機但未有造成交通事故就處罰,不符比例原則。最後委員會決議保留草案,稍後再與其他交通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一併處理。
玩手機是近年才出現的交通安全問題,台灣立委這個提案是仿傚美國新澤西州的做法,但支持和反對一直爭議不休。
有人贊成加強保障道路安全,也有人認為不公平,反問一邊過馬路一邊吃雪糕算不算造成道路安全隱患呢?
執法部門則擔心舉證困難,未來如要拘捕過馬路的人,恐怕引起很多警民爭拗,看來這件事暫時難有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