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入境處職員在外地與同性伴侶註冊結婚,但政府拒絕他享有已婚的福利和稅務優惠,高等法院判他司法覆核勝訴,配偶可享有福利,但就稅務安排的司法覆核就敗訴。
入稟人梁鎮罡是高級入境事務主任,他2014年在新西蘭與一名外籍男子註冊結婚,及後他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更改婚姻狀態以享受醫療等福利,但局方認為他們的婚姻在香港未被承認,而稅務局亦拒絕他以夫妻身分合併繳稅。
當事人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認為案件涉及歧視,亦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判他司法覆核勝訴,同性配偶亦可享有公務員福利。
因應政府需要時間調整公務員條例相關安排,法庭將裁決的生效日期定於九月一日,但入稟人針對稅務局的司法覆核就敗訴,兩人不能合併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