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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水門大橋案船長認罪候判

汲水門大橋案船長認罪候判

【Now新聞台】前年十月一艘躉船懷疑撞到汲水門大橋,涉事的拖船船長及船公司早前承認一項碰撞汲水門大橋罪,案件押後至下午宣判。

被告黎木喜及拖船公司永業機器工程負責人,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一直配合海事處調查,事發後沒有逃去,希望裁判官考慮被告的經驗及年紀,加上船公司聲譽已因案件受損,判處兩名被告罰款。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午判刑,有關罪行最高罰款五萬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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