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內地維權律師浦志強被指煽動民族仇恨和尋釁滋事,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代表律師莫少平表示,以現時內地法治的狀況,上訴改判無罪的機會不大,加上浦志強已被關押超過年半,所以決定不上訴。
案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公安在法院外拉起封鎖線,截查路過民眾的證件。
浦志強其中一項煽動民族仇恨罪,法院指他在2012年1月至2014年5月期間,先後八次發布多條微博,煽動民族仇恨,被轉發二千五百多次,評論一千三百多條,具有現實的社會危害性,情節嚴重。
另一項尋釁滋事罪,法院指浦志強2011年以來針對社會熱點事件,先後四次發布微博侮辱他人,共計被轉發九百多次,評論五百多條,對他人造成心理傷害及社會評價降低的後果,亦造成網絡空間秩序混亂,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情節惡劣。
法院判處浦志強兩罪併罰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浦志強代表律師指不會上訴。
新華社報道在庭審期間,浦志強多次向公眾和被害人真誠致歉,鋻於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認罪悔罪,法院依法從輕處罰,律師澄清浦志強只是認錯。
50歲的浦志強去年5月參加六四紀念研討會後,被北京公安刑事拘留個多月後被逮捕,公安曾指他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扣留期間被檢察院兩次退回補充偵查,直至今年5月才被正式檢控兩項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