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北京,維權律師浦志強涉嫌尋釁滋事的案件完成審訊,法院擇日宣判,浦志強在庭上否認控罪。根據內地刑法,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處十五年監禁。
案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法院外停泊多輛公安車,附近一帶亦拉起封鎖線,多名公安及便衣人員站崗。有外國駐華使館職員及民眾在法庭外聚集,亦被公安呼籲離開。
50歲的浦志強去年參加六四紀念研討會後,被北京公安以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訊息罪拘捕,其後再被加控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及煽動分裂國家共四項罪名。
浦志強在去年被捕後,檢察部門曾經因為證據不足而退回案件,要求公安再次偵查,直到今年五月才正式落案起訴。
起訴書指他利用網絡先後多次發布微博,煽動民族仇恨,又公然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浦志強早前透過律師表明不會認罪。
根據內地刑法,煽動民族仇恨罪和尋釁滋事罪最高刑罰分別是判監10年和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