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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內地維權律師浦志強被指煽動民族仇恨和尋釁滋事,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新華社報道,浦志強積極認罪,願意道歉,法院因此依法從輕處理,浦志強不會上訴。
案件上午十時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外停泊多輛公安車,附近一帶亦拉起封鎖線,多名公安及便衣人員站崗,截查路過民眾的證件,拒絕任何人靠近法院,有人來聲援被帶走。
浦志強被控兩條控罪,關於煽動民族仇恨罪,法院指浦志強在2012年1月至2014年5月期間,用新浪微博帳戶先後八次發佈多條微博挑撥民族關係,煽動民族仇恨,共計被轉發二千五百多次,評論一千三百多條,引發了網民激烈的民族仇恨,民族對立情緒,具有現實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了情節嚴重程度。
另一條尋釁滋事罪,法院認為浦志強2011年以來針對社會熱點事件,先後四次發佈侮辱性微博,辱罵多人,共計被轉發九百多次,評論五百多條,引發大量辱罵性跟帖和負面言論,對他人造成了心理傷害和社會評價降低的後果,亦造成網絡空間秩序混亂和惡劣社會影響,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達到情節惡劣程度。
法院判處浦志強兩罪併罰,有期徒刑三年 緩刑三年。新華社報道法院鑒於浦志強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認罪悔罪,依法從輕處罰。浦志強服從判決,不會上訴。新華社又指在庭審期間,浦志強多次向公眾和被害人真誠致歉,願意接受法律的處罰,表示從自身的經歷感受到了法治的進步,法律的完善及社會的進步。
50歲的浦志強去年5月參加六四紀念研討會後,被北京公安刑事拘留,個多月後被逮捕,公安曾建議起訴他,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被檢察院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到今年5月被正式起訴兩條控罪,由被列事拘留到被判緩刑,浦志強失去人身自由已有一年七個多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