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內地前年頒布的《旅遊法》,禁止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價組團,亦不能夠指定購物地點。但旅行社要「爭客」難免要割價,有低價團為了賺回成本,要求團友必須符合一定的附加條件。
內地新京報的記者發現,一個由北京出發的雲南六天團,雖相比同類旅行團可說是極度便宜,每人只需付450元人民幣,但可以乘飛機往返,又有專車接送。這個低價團與其他團的最大分別,是大部分時間都在購物,而且附帶條件是所有團友必須介乎30歲至54歲。
旅行社表示,這個團本身是虧本的,必須透過旅客購物回本,因此要確保團友有購買能力。雖然不能夠強制購物,但導遊會帶團友進入店舖,並且要他們待至一定時間,才能離開。
新京報記者發現,其實有很多旅行團以低價吸客,但通常最好玩的景點便需要自費,途中亦會加插很多購物環節。
有旅行社負責人直指法例存有很大彈性,只要經過協商或旅客要求,又不影響其他人的行程安排,旅行團便可以繼續在法律上鑽空子。